通知公告
为积极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,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在全县设置部分采样点,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。通告如下:
一、采样人群
1.县城主城区(北环路以南、南二环以北、东阳路以西、西环路以东)和镇区驻地居民,每7天进行1次;
2.全县商超、酒店、餐饮、农贸市场、旅馆、沿街门店、建筑工地、货运从业人员等与外界接触较多的群体,每7天进行1次;
3.加油站从业人员,每2天进行1次;
4.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人员根据所在镇(街、园、区)安排,通过全员核酸检测系统到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,全体师生由县教体局协同所在镇街统筹组织安排;
6.对于“应检尽检”人员(36类重点人群),按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》(〔2022〕122号)规定频次进行。
二、采样点设置及采样时间
(一)采样点设置。在全县设置622处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,其中城关街道145处、东城街道125处,其他镇街在政府驻地、社区、村居、企业分别设置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。(详见附件)。后期各镇(街、园、区)采样点若有调整,将及时以公众号、明白纸等形式公布。
(二)采样时间。每周一至周六9:00—21:00,各采样点分时段启用,特殊情况下,根据需要可延长采样时间。
2022年3月31日
来源:临朐宣传微信公众号